尊敬的医保病人:
首先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现将今年有关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向您介绍,以便您了解。
1 、最高保额 16.01 万元。
2 、住院定额赔付,当年因住院的总费用一次性达到该院起付线后,一线或未定级的医院一次性给付 80 元的定额赔付;二线及以上医院一次性给付 100 元的定额赔付。
3 、住院费赔付 当年因病住院的总费用在起付线至封顶线之间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的赔付:在本地医院住院按 80 %赔付(含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按 70 %赔付(不分退休和在职),一年内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 1 万元。
4 、高额赔付 当年因病住院的总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到封顶线后,其超出部分的赔付:在本地医院按 90 %赔付(含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按 70 %赔付(不分退休和在职),一年内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 15 万元。
5 、优惠赔付 当年因住院的总费用中,扣除起付线,完全自费的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乙类药品、部分支付诊疗项目(材料)的个人先付部分费用后,自付比例超过总费用 20 %以上的部分,再按超过部分的 50 %给予优惠赔付。
6 、保险责任期限: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12 月 13 日
2006 年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