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表时间:2017-09-01 22:49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市中医医院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乐山市卫计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与护理、救急医疗、医学教学、医学研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乐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表《乐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应聘者在2017年9月11日17:00前直接到乐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名,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 1.《乐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1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 3.应聘护理岗位人员请提供三级医院购买养老保险清单; 4.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5.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6.由现单位保卫科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7.二甲医院护理专业优秀应聘者需提供以下其中一样材料:①市级以上护理专业竞赛或比赛的获奖证书;②省级医院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医院护理专科进修学习结业证;③在省级三甲医院从事护理工作一年及其以上的证明(社保清单)。 (二)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文甲庚,刘艳 联系电话:0833-2432174 地点:乐山市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310室(清风街308号原金都宾馆) 五、考试、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考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2017年9月14日上午9:30至11:30,考试地点(待定)。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7年9月14日下午2:00至5:30 ,考试地点(待定)。 (二)面试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待定)。 (三) 2017年9月13日下午2:30至5:30 在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试、面试并体检合格的人员聘用。
乐山市中医医院 2017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