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11月紧缺专业和急需专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表时间:2017-10-27 22:55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市中医医院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直属卫生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与护理、救急医疗、医学教学、医学研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往届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乐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11月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表《乐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应聘者在2017年11月9日17:00前直接到乐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名,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 1.《乐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1份(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 3.当地公安部门无犯罪记录的证明1份; 4.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5.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2017年 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文甲庚、刘艳 联系电话:0833-2432174 地点:乐山市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310室(清风街308号原金都宾馆) 五、考试、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考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待定(硕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考试)。 2017年11月10日下午2:30至5:30 在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试、面试并体检合格的人员聘用。
乐山市中医医院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