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医医院设计制作类广告服务商征集公告发表时间:2019-09-04 15:18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设计制作类广告公司服务商征集 二、项目说明 征集设计制作类广告服务商3家,为乐山市中医医院实施宣传设计、制作、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室外宣传大牌、灯箱、标识、展架; (二)宣传册、DM单、画册、宣传产品、品牌产品; (三)日常印刷装订、办公用品; (四)会务布置、横幅、锦旗; (五)院内所有区域的指示牌、标牌、广告设施等。 三. 服务时限及要求: (一)服务时限:3年。 (二)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项目委托任务时,服务商应在一天内(紧急情况或发生意外情况除外)到达施工现场(医院指定地点)。 (三)技术要求: 1.服务商及其专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接受乐山市中医医院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2.服务商及其专业人员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业主信息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以之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3.服务商位与乐山市市中医医院签署单项项目服务合同后应按照行业规范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4.服务商位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损失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服务商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5.由于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医院财产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问题,由服务商负责。 四、报名参与征集谈判的服务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通过合法程序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三)具有广告代理经验,有较多经验和案例; (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谈判文件自2019年9月4 日- 9月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乐山市中心城区清风街308号(乐山市中医医院宣传科311)领取。 六、提交响应文件 (一)内容: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文件密封完好,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需加盖鲜章。 (二)时间:2019年9月9日17:30(北京时间)。 (三)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清风街308号(乐山市中医医院宣传科311) 七、报名联系方式 业主:乐山市中医医院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中心城区清风街308号(乐山市中医医院宣传科311)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 0833-242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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