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医医院开展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试运行比选公告发表时间:2020-05-06 14:37 为推进我院中医药发展,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方便病人,适应互联网+医疗,我院拟对中药饮片配送企业进行比选,引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 二、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建立智能中药房服务相关经验,能够提供建设所需的设备与人员条件;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在近五年内无仲裁或诉讼涉入,以及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的情况发生;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确保用于代煎服务的中药饮片质量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川省中药材标准》、《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标准,且达到医院使用中药饮片的质量要求。 2.比选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代煎服务具有质量保证体系: (1)制定质量保证管理制度、职责和管理规程; (2)有保证煎药质量的煎药设备,能满足医院煎药数量以及特色药煎制的要求; (3)有规范的操作记录,建立留样制度,建立质量跟踪、追溯、监控体系。 3.比选申请人应确保煎煮好的汤剂成品送达至医院或患者指定地点。 4.代煎汤剂配送时间应满足患者用药需要,交付时间不受节假日的影响。制定能够保证汤剂质量与用药安全的配送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配送及时、准确。 5.为减轻患者负担,具有合理的煎药费、配送费收取方案。 6.建设网络专线与医院系统对接,接口费用由代煎配送公司承担,代煎配送公司负责保障专线的畅通及其所需费用。 7.此次比选结果签订合同有效期为1年(试运行),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与政府部门相关法律规定相违背,或在代煎配送过程中发生严重质量事件,本合同提前解除。 四、资质预审时间、地点:比选申请人于2020年5月7日至5月1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在乐山市中医医院制剂楼5楼药剂科进行资质预审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比选申请人若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认证证书》。 5.比选申请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厂家唯一授权)。 6.报名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生产或经营记录和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承诺。 7.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 四、比选地点和时间:资质预查合格后,由药剂科电话通知各比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项目介绍、答疑等工作。服务方案自行密封加盖公章,比选时带现场。 五、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加比选会人员由医院自行组织院内相关人员组成。 (二)比选方式由参加人员进行现场打分,最高分中标。 (三)服务方案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 联系电话18081333528
乐山市中医医院 2020年5月6日 |